“请教育局领导制止巽寮无牌无证补习班”,8月23日,网友“李XX”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上的网络问政反映,巽寮目前为止有5家培训中心,都是不合格的。无办学许可证、无消防安全许可证、无营业许可证,有些补习班老师甚至无教师资格证。
9月5日,惠东县教育局给予回复称,“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如需在我县举办培训机构,只要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可向我局提出申请,通过评审后,我局将发给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需进行法人登记,方可进行招生培训。未经我局审批的无证培训机构是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巽寮管委会已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逐一摸底排查,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无证培训机构,积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无证培训机构,根据律师的指导,按流程向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责令其停止办学,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同时,引导其转型经营或者搬迁至有办证条件的场所办证经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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