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历、技能的培训异常火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增多。据湖北省消委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投诉报告,投诉最多的主要涉及学生培优、儿童早教、驾校培训、舞蹈培训、会计业务、出国留学、成人教育方面。
部分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期间更换培训地点,导致消费者本人不知情,上课时路程远,学习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发生消费争议时培训机构又规避相应责任。
恩施市消费者向女士花费7200元参加新天地亲亲袋鼠儿童早教课,培训开课几天后,该机构搬家至后山湾首府处,一直到今年3月份没有开门营业;
宜昌消费者汪女士花费6000元参加贝因美儿童早教培训服务,今年3月发现培训机构搬家了,多次诉求退学退款无果。
部分消费者对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协议未作深入调查了解,就盲目冲动的签了协议,往往只上了一节课,或两节课,就发现上当受骗,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时却遭拒。
荆州消费者代女士于3月16日花费27075元参加儿童金博教育培训,上了一节课后,发现课时设计不合理,每两小时为一节课,中间不休息导致小孩受不了,于是协商要求退学退费,但商家又要扣除300元手续费,这与合同内容明显不符;
咸宁消费者李女士于2017年4月花费20800元参加信诺教育学生补习班,小孩补习两节课后,发现培训效果差,要求退还学费遭拒。
部分培训机构拟制协议不规范,曲解协议条款内容,对消费者合理诉求采用模糊语言规避责任,发生争议时商家不配合,消费者难免身心受损。
黄冈消费者王先生于1月4日花费2900元参加世安驾校培训,对相关政策并不了解,被驾校工作人员误导宣传,签订了培训协议,交了培训费。但在体检时因视力不过关,按照相关要求不能学车,要求退费遭拒;
荆州消费者吴女士于2月份花费4750元参加罗兰数字音乐培训班,上了两节课后发现教学内容与协议内容不一致,明显违反了双方约定,于是要求退还相关费用,但商家又要扣除费用150元。
部分培训机构办学规模小,缺乏相关部门资质,培训管理、教学制度并没有公开建立,规避经营者的责任,有损消费者知情权。
黄冈消费者黄女士于1月29日花费3000元参加会计培训班,缴费时发现收据没有盖章,于是索取正规发票也没有,要求退费时又遭拒。
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学生,推出套餐、团购价等低价策略吸引学生,同时还可以根据学生个性化的需求进行调整。学生往往因为轻信促销信息或贪图便宜,在没有核对协议内容的情况下,就匆忙交培训费,此时,如果消费者不认可,经营者也不退还消费者所交费用。
孝感消费者刘女士于2017年12月参加画羽美术学校线描培训班,上了一节课后,校方临时变动上课时间,上课时间与其他补课时间发生冲突,事后发现上课内容与宣传单的内容不符,和商家协商退款又要扣除30%的学位费。
部分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以调换老师等理由,隐藏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导致双方约定不符,引发消费者不满。
宜昌消费者辛女士花费了25800元参加沃尔德儿童英语培训班,因经常更换老师,导致培训班无法正常授课,双方协商时退款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正规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先获得教育部门资质许可,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建议消费者查看是否具有制式场地、培训教材、试听课程,查看培训场地是否有课桌椅和黑板,查验其证照和资质等,从外观和硬件设施了解该培训机构是不是“游击队”,也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是否按时参加企业年报、有无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或者通过教育部门的网站了解其口碑、知名度和信誉度等。
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建议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协议条款是否平等,协议内容是否标明培训范围、培训费用、退费程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内容,应做到明确、详细、可操作,务必多花时间了解该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不能笼统地在协议里写入场地变更、调换老师、缩减课程、加收费用等。
面对培训机构宣传促销、口头承诺等拉拢客户宣传时,需要理性甄别内容的真实性,避免冲动消费,同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页面等证据,应将口头承诺的优惠条件写入正式合同再签约付款。
在培训过程中,如有场地更改或者更换老师等行为,应及时核实合同内容及违约条款,发生消费争议应与培训机构及时协商,延长相应的培训期等。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消费者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以备后续出现纠纷维权使用。
目前不少培训机构采取网络培训方式,网络培训具有单向性和随意性,培训质量难以保障,一般是要求消费者先充值,才能开通网络培训课程。消费者在选择网络培训机构时,应先核实机构真伪、信用评价等,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先咨询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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