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关于开展2018年度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1-14 01:00 我要评论( )

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内容包括分等定级评估和品牌培训项目评估。具体标准详见《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修订稿)》(附件1)和《关于印发常州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内容包括分等定级评估和品牌培训项目评估。具体标准详见《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修订稿)》(附件1)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培训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

  全市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非学历教育机构,满足条件均可申报。

  1.机构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评估,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材料包括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报告书(附件3)、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申报书(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评估方案,可以采取听取机构自评汇报、召开学员和教职员工座谈会、查阅教育机构台帐资料、开展问卷调查、随堂听课、学员跟踪调查等方式,组织专家开展工作。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公示、发文确认B级和C级机构,颁发证书。机构没有达到申报级别所需的最低分数,可根据实际分数认定为相应等级。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A级机构和品牌培训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送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复核,由市教育局发文和授牌。

  3.被确认为A级的办学机构,在年检、宣传、评优评先等活动中予以政策倾斜;被确认为品牌项目的,市教育局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奖励。

  2018年11月20日前,各辖市(区)完成本地评估工作。2018年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发文、授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和黑白名单制度的建立,鼓励机构积极申报,大力推进优秀办学机构和品牌培训项目建设,努力提升我市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整体办学水平。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联系人:丁皓,联系电线,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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