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辉县市教育局的委托,就辉县市教育系统2017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了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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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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