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希望住建局帮我把购买预售房的首付款,直接从资金监管账户直接退还到我本人账户上,而不是先退给开发商再让开发商退给我。2、天津静海碧桂园星河park;事件描述:本人于2020年6月份在天津静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特殊原因已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并撤销房产网上备案,现在已向当地住建局提交相关资料,根据住建局工作人员反映,我的购房首付款需要直接退还给开发商,无办法退给我个人,购房款必须先退给开发商,再让开发商退还给购房者,现在我房子也没了,钱也被开发商以内部付款流程需要审批为由,(需要1-2个月),我们已经等了两个多月了,担心开发商一直无期限的拖延下去。不应该这样的啊!撤销备案后钱应该直接退给购房者啊!为什么要经开发商的手呢,方便吗?请书记您给评评理。本人现在急需用钱。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住建委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住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已收到退回的房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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