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报告预测,明年房地产市场延续平稳态势,商品住房价格增幅维持5%左右。
《报告》认为,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
接着12月23日,财政部的官网刊登了来源于人民日报的《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作者是财政部部长刘昆,文章谈及房地产税:
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文章主要是针对“十四五规划”而言的,因此,“十四五”期间房地产税立法的可能性极大!
2、目前的房地产相关税费主要是交易环节的税,而房地产税则是持有环节的税。
这意味着,持有的房子越多,税收的金额就越大。正因为如此,房地产税才被民间视为降房价的利器。
但是,必须要知道,房地产税出台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降房价,而是为了提高直接税比重。
从根本上来说,房地产税,最主要的作用并非降房价,而是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税源,以取代日渐枯竭的卖地收入。
卖地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进而成了许多城市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温州、杭州、昆明、福州、武汉、西安、南京、郑州等城市土地财政依赖度超过100%。
大城市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卖地收入的空间开始收缩,房地产税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七成财富都是房产,住房拥有率为96.0%,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58.4%,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占比为10.5%,户均拥有住房1.5套。
根据最新表述,房地产税的推出,要遵循“十二字原则”: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根据有关部门表态,未来房地产税可能会设置一定免征面积,可能是首套免征,也可能是每人免征40方-60方。
总而言之,不会不分刚需、投资同等征收,刚需要保护,投资要征税,这应当是基本底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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