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广西柳州某小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保险柜案,屋主被盗黄金首饰约20万元及十本房产证。经办案民警现场勘查和走访后发现,屋主26岁的儿子龙某某有重大嫌疑,随后将其抓获。经审讯,龙某与家中父母长年有矛盾,因怕父母没给其留下财产从而实施盗窃。目前,民警已将被盗赃物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个新闻让我想起了偷家里钱的经历,被抓住就是一顿揍。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当时也没想过,毕竟偷拿家里几块几十块钱我爸也不会大义灭亲把我往派出所送吧。我们来看看这个败家子,不知道他会不会有我的好运。
偷十个房本,并不能达到非法占有十套房产的效果,因而也并构成“盗窃”,除非房本本身是纯金打造,价值足够入罪。 但是,盗窃十个房本说明这家人的财富实力,我现在十分怀疑该男子是在种方式花式凡尔赛。
在这起案件中,盗窃20余万元的财物,显然是数额巨大的入室盗窃案;房产证被偷也不能代表房屋被偷,所以房产证不能按照房屋价值认定,而且房产证丢失了去补办即可,龙某拿着不属于自己产权房屋的房产证也做不了什么事情。 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新闻里没有写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我们也不好反推他父母有没有原谅他。看了图片,发现这个男子应该是把保险柜一网打空了,什么护照啊、医保卡啊、房产证啊,这也就难怪警方这么快就抓了他,哪个正经强盗要没用的医保卡。所以,我感觉,这名男子泄愤的可能性比较大。
个人感觉男子虽然与父母有矛盾,从盗窃财物的范围看,只有黄金首饰属于真正刑法意义上可量刑的被盗物,从男子这个行为推测主观意思表示,可能不是真的想盗窃。这点估计他的父母也有考虑到,但为人父母大概率不会真的送子女坐牢。所以我推测男子悔罪、给父母道歉取得父母谅解,最后释放。
与本次案件类似的案例很多,2020年6月四川稻城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近亲属财物的案件,被告人罗绒益西在自家藏房2楼经堂内,多次秘密窃取其妻子的哥哥呷马汪修所有,并一直放置在经堂内用于法事活动的21本经书及12页经书散页,价值共计288000元。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罗绒益西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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