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号,让整个北京炸锅的消息,是中央决定设立雄安新区;可是,让上海人民炸锅的,必须是这个民间借贷公证新政。
上海市司法局4月1日下发了《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暂缓办理民间借贷类公正等事项的通知》,并要求从4月5日起暂缓受审民间借贷等涉及非金融机构的理财活动公证。此外,涉及出售、抵押房产等处分性委托公证,公证员无法判断是否用于民间借贷的,也适用这一规定。
因为现在房屋抵押公证套路实在太深。上海的民间借贷是很发达的,但是相应的,问题也频频出现。和一些民间理财骗局“你赚我息,我要你本”的套路类似,这些“套路贷”的主要目的,则是“骗你上套,要你的抵押物”。这段时间,上海市的报纸和电视台就经常报道类似的所谓“套路贷”案例,其中,最常见的被“套路“的抵押物”,就是房子。(真到等钱急用的时候,我们小老百姓也只有房子可以抵押啊,话说!)
2013年11月,陈先生经人介绍,向付国强借款20万元。但付国强提出,要求陈把名下的一套房屋上设定120万元的抵押权,并书写公证委托书,授权付国强的配偶曹英有权代售房屋。
而就在五个月之后,曹英就作为代理人与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将房屋以18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卖掉了!
而陈先生全程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并且也还了款,但比约定的时间晚,也就是说没有按合同所说的“如期偿还”。所以也就没有在意此事,直到有人起诉他,要求他搬出房子,他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被套路了。
许女士2013年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万元,仅半年时间后债务就变成150万元。放贷者诉至法院查封了她和父母居住的房产。连遭打击的许女士2016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但高利贷公司至今仍在向许的父母催讨剩余借款。
“在这种套路里,借款方并没打算让借款人还钱,借钱不过是其侵吞房产的借口,说白了他们看上的就是那套房子,利息只是其次。”上海市宝山区法院法官这样评价这种“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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