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
然而,由於土控為本公司一家附屬公司之主要股東,故交易事項構成本公司於《上
市規則》第 14A 章項下的關連交易,且須遵守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
已發行股份約 62.12%。據董事局所知,土控及其聯繫人於本公告日期並未持有
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37 條,就《補充框架協議》及《保證函》以及
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事項向徐楓女士、湯子同先生、湯子嘉先生、E-Shares
Investments Limited 及錦華集團有限公司(一批有緊密聯繫並合共實益持有賦
《交易協議》項下應支付之總代價人民幣 2,951,130,000 元保持不
證函》,以向土控 (1) 保證湯臣房地產將妥善及準時履行及遵守《補充框架協
議》項下之稅款補償義務;及 (2) 承諾 (i)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出售湯臣房地產
之股份;及 (ii) 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有關經修訂用地之任何土地使用權或其他
權利。《保證函》將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 章取得獨立股東批准後,方才
括新增用地上之建設工程)之初步估值將不低於人民幣 2,951,130,000 元。估值
湯臣高爾夫為本公司之一家全資附屬公司,乃位於中國上海市浦東一個 18 個
洞之高爾夫球場 ─ 湯臣上海浦東高爾夫球會之發展商及營運商。湯臣高爾夫及
經修訂用地位於北地塊及標示為中國上海市浦東張家浜楔形綠地之 A2-04、
鑒於 (a) 經修訂用地更加集中及遠離沿著原湯臣地塊北面延伸之高壓電纜區
域;(b) 儘管體育用地將不會交付予湯臣房地產,經修訂用地將仍被公益性用地
擔,而會由相關中國政府機構承擔;及 (c) 湯臣房地產或可享有若干權利參與
《上市規則》第 14A 章項下之關連交易,且須遵守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
第 14A.37條,就《補充框架協議》及《保證函》以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事項
向合共實益持有 1,224,489,885 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
份約 62.12% 之以下股東(一批有緊密聯繫之獨立股東)獲取書面批准:
(a) 徐楓女士、湯子同先生(徐楓女士之子)及湯子嘉先生(徐楓女士之子)
合共持有 790,466,761 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
(c) 錦華集團有限公司(由徐楓女士全資擁有)持有 252,919,265 股股份,相
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超過 50% 權益之獨立股東作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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