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7月3日讯(杨越欣)7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于2018年6月14日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人民币7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定代表人为张晨,于2005年6月3日注册成立,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今年4月23日,银保监会官网就曾发布消息,因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客户风险数据报送错误逾期不改正,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于4月18日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作出过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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