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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2018年无锡的购房政策有哪些?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1-07 11:43 我要评论( )

时间:2018/10/31 11:19:53 出处:江南晚报 阅读:1020次 :去年9月25日无锡出台了最重要的9.25限购政策,拦住了源源不断涌入无锡的炒房客,2018年的楼市在调控下也在不断降温

  时间:2018/10/31 11:19:53 出处:江南晚报 阅读:1020次

  :去年9月25日无锡出台了最重要的9.25限购政策,拦住了源源不断涌入无锡的炒房客,2018年的楼市在调控下也在不断降温

  去年9月25日无锡出台了最重要的9.25限购政策,拦住了源源不断涌入无锡的炒房客,2018年的楼市在调控下也在不断降温。

  非限购区域的新房今年纷纷开盘在14000元/平左右,打着改善的名头,但是今年没有按时来的“金九银十”已经反映了现在购房者更理性的理念,乡镇板块也没有火起来。

  2018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颁布新的无锡限购政策,现在沿用的还是2017年9月25日颁布的无锡限购政策,其实2017年9月颁布的限购政策算是对之前的限购政策的进一步升级调控,也有人称为是无锡最严购房政策。

  目前最新的政策还是2017年9月25日,无锡市住建局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

  无锡人在规定区域内不能买第三套住房,要么买在规定区域外的马山、阳山、钱桥、鹅湖等乡镇板块外地人要满足2年社保要求才能买热门区域,不然也只能买乡镇板块。另外,商业用房继续不限购不限贷,可以买买买。。。

  规定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申报备案价格高于2016年10月份所在区域商品住房均价的,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品住房成本评估报告确定备案价格。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且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

  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我市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落实价格备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认购和销售过程中不得存在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政策的行为,违者暂停网签。

  自2017年5月20日24时起,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017年5月20日24时之后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2年(法人单位3年)方可转让。

  从5月20日出的新政开始,调控政策的力度才开始一点点加大,限售两年把许多在无锡投资的炒房团给冻住了2年,但是其实能够来无锡投资买房的可能也不在乎把30万左右的钱放在房地产,可能2年后,房价还涨了,依然是赚。如果是限售五年,那么这些炒房团可能才会止步于投资。

  认真落实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除房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团购费、居间服务费、信息咨询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符合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加注押金、保证金等强制性规定。新建商品房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诚意金、金等任何费用。

  1、调整梁溪区、滨湖区(不含马山)、新吴区(不含鸿山)、惠山新城和锡东新城范围内限购政策。

  锡东新城范围为沪蓉高速与通锡高速西侧之间的范围,锡东新城、宜家荟聚、安镇街道全区域等都在限购范围内,东亭、东北塘不在限购范围内;

  惠山新城是对惠山区核心区域,即惠山区政府周边的生活居住区的泛称,惠山开发区、省锡中学区范围内都限购,天一新城暂不限购。基本包括堰桥街道全区域、长安街道。

  5、加大定销(限价)商品房筹集力度。年内筹集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定销(限价)商品房等低价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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