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大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国内2019年全日制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现场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及学历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本科阶段是第一批录取的2019年全日制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所招聘专业一致);
6.浙师大、杭师大综合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4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优秀毕业生;
本科阶段是第一批录取的2019年全日制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所招聘专业一致);
2.在校期间,在中国大学生九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毕业生;
本科阶段是第一、二批录取的2019年全日制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2018年11月7日-11月15日24:00前截止,报考者登录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将本人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研究生学生证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身份证,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打包发送至学校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学科(专业)+姓名”。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考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综合表现情况、专业技能比赛等级与数量情况等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紧缺学科(教学岗位)可放宽到2:1,入围比例以现场确认为准。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入围比例按技能测试合格后的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核中如有规定以外的特殊问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法确定的,报绍兴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现场确认。报考者持报名相关材料于11月22日上午8:30-12:00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①《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一式2份(需贴上照片);
④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现场考试和面试地点:考试、面试时间为11月23日,地点为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绍兴市城南众香路901号)。每个技能测试评委组由3名及以上评委组成;每个面试评委组由5名或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学科(专业)组评委按一定比例组建,适当聘请校外评委。面试、考试按要求建立完整台账资料,并全程录像。
面试采用说课和面谈交流的测评方式,考生根据所抽取的教学内容准备一个小时后进行面试。先说课10-15分钟,再面谈交流5分钟,根据说课和面谈的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相同名次超过招聘计划,由评委投票决定,票数多者录取。面试具体操作评价细则另行公布。
(1)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考试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成绩在合格(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将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面试采用说课和面谈交流的测评方式,考生根据所抽取的教学内容准备一个小时。先说课10-15分钟,然后面谈交流5分钟,根据说课和面谈的情况综合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操作评价细则另行公布。
专业技能考试分值和面试分值均为百分制,两项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如出现总成绩得分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继续出现成绩并列,则对并列者进行第二轮面试。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成绩和体检名单详见学校官网公告。考生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
(2)参加体检。考生根据公示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增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学校(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增补。
2019年7月30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报到,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学校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线.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2年内取得。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自考专科毕业没有报到证,能考河北省公务员吗?如果考上河北省公务员面试审核需不需要提供报到证?
你好!我想问下18年浙江省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里要求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满两年,经历时间截止2017年11月,我在现单位截止到2017年11月已经三年多了,但是12月份可能要调新单位,关系也要转过去,这种情况如果我考上了还算符合资格吗?
本科毕业,辅修了双学位,毕业拿到了两个学位证书和一本毕业证书、一本辅修证书:两个学位在国家学位网上都能查得到,只是辅修的学位注明了是辅修;毕业证书写了两个专业,学信网上也有备注,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以辅修专业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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