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400号)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科技”或“公司”)
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本次发行”),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4.00元,扣除发行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
(2015)第JS009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4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将“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
目)变更为“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
苏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原项目11,302.02万元募集资金由中天宽带技术有
资金投向新项目。上述事项经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的规定,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
公司(新项目实施主体,与中天科技合称“公司方面”)就变更投向后11,302.02
盛高华”),于2018年8月17日在南通市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
专户资金仅用于实施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高盛高华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的20%的,公司方面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高盛高华,同时提供专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其有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日期后三十(30)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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