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构建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实际需要,2019年沈阳市科技计划体系由重大科技创新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创新环境营造计划、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等五大类计划及22个专项组成。
●重大科技创新研发计划。主要包括重大科学研究专项、高水平标志性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补助专项、“双百工程”重大科技研发专项、人口与健康专项等5个专项。
●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主要包括“双培育”企业专项、瞪羚企业培育专项、小微科技企业培育专项、未来产业扬帆启航专项、科技特派员专项等5个专项。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转化承载体系建设专项、“双百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4个专项。
●科技创新环境营造计划。主要包括重大创新资源引进专项、新批建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联席会议(市校合作)专项、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专项、科技智库建设专项、标准化建设补助专项等6个专项。
●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主要包括国际研发机构建设专项、引进国外重大技术专项等2个专项。
本次共启动申报重大科学研究专项、高水平标志性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补助专项、“双百工程”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人口与健康专项、未来产业扬帆启航专项、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转化承载体系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重大创新资源引进专项、新批建重点科技平台专项、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专项、国际研发机构建设专项、引进国外重大技术专项等15个科技计划专项。
包括“双培育”企业专项、瞪羚企业培育专项、小微科技企业培育专项(双创平台、农民科技示范合作社)、科技特派员专项、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产业技术研究院)、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条件平台服务机构、创新券)、联席会议(市校合作)专项、科技智库建设专项、标准化建设补助专项等9个方面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在2019年适时发布申报指南。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