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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字号+ 作者:lobtom 来源:未知 2018-10-25 14:59 我要评论( )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总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我省能源革命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扎实落实《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实施方案》,依据《山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总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我省能源革命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扎实落实《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实施方案》,依据《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160号)相关要求,现将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有与国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的基础。

  2、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未有在研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应属于国内外本技术领域高层次专家,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组织、协调与研究。课题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3、项目承担单位是重大专项执行的责任主体,实行法人管理责任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科研诚信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对项目实施科研诚信作出具体安排。

  4、项目研发符合项目指南要求,聚集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项目单位和团队有能力完成任务;项目设计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具有合理的人才培养及平台建设计划;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可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优先在我省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

  5、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和课题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

  6、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项目主持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诚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

  1、国内协作费依据合作协议预算,合计总额不得超过到账经费的50%。以解决产业化重大关键技术为主的项目,除省级财政资助外,参与项目(课题)实施单位的各类配套资金总额一般不低于总经费的60%。

  2、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160号)、《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76号)、《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晋政办发[2017]79号)、《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晋科计发[2013]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作为项目答辩时使用。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4、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和课题负责人职称证明;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曾成功组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即首席专家)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主持人授权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5、项目单位应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6、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既往业绩证明,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科研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7、项目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有配套资金要求和产业化(或示范)任务的项目单位或合作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8、科技查新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等。如有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文件、相关行业或产业的准入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交。

  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进行,请于2018年11月20日18:00前完成申报。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一式七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项目组织单位出具所推荐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申报请于2018年11月20日18:00前完成。

  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50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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