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63),其中公司监事姜燕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7%),公司监事邵国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7%),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姜燕军先生、邵国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姜燕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75,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0560%,其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邵国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60,1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0449%,其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姜燕军先生、邵国江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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