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
3.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
1.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底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
2. 凡2015年及以前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以及虽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但在2020年及以后申请教师资格的,均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 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8:00至10月31日17:00, 10月1-7日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注:1.请注意查看网上报名系统中“申请人须知”;2.国考合格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7.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8.《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0.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部门的聘〈录〉用通知)和近三个月以上社保交费单原件。
(一)体检时间:2018年11月6日。现场确认合格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万源市中心医院东门分院(原二医院,太平桥旁边)登记,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此表由体检医院发给,不得自己复印、复制,第1页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并贴好照片)参加体检。
测试办法:采取现场无学生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面试时间5分钟以内,使用普通话)。试讲和答辩两项成绩均合格的,方能确定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三)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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