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受疫情反复影响,国内民企生存状态愈发严峻。在东莞,有一家知名东莞旅游民企,国内首个民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观音山或观音山公园)更加备受考验。观音山公园不仅要应对防疫大环境的影响,时常闭园调整;更要努力解决经营难题,比如基本的用水、用电都不是市政供应,以及林地被毁,园区内违法建筑、违法施工等诸多东莞某些职能部门不作为带来的各种经营困扰。
观音山公园发展22年来可谓内忧外患,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在与东莞有关职能部门来往过程中,从来都是毕恭毕敬,谨小慎微,生怕一件事做错,一句话说错而引来更大的麻烦。即便如此,依然屡遭围堵,各种不公正待遇频发。
一、观音山诞生记
在21世纪前,东莞并没有森林公园,并不这个城市缺少森林植被,而是没有重视绿色环保,直到2000年12月份,东莞市批准成立16个森林公园,其中就有民营企业家黄淦波承包经营的“观音山森林公园”。
黄淦波之前也不是做旅游行业,他为啥要承包一片山林来发展旅游,来搞森林公园呢?这里面有点小故事。
这个被批准成立的“观音山森林公园”,之前是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社区所属一片林地,因为森林植被良好,石新村也是乘着改革的东风,想着靠山吃山,从1995年到1997年,,村委领导们用来搞开发,他们除了卖地给人盖楼,村里还将更远一点的山林拿出来搞旅游开发,说白了就是想通过这片林地搞旅游搞活村里的经济。
然而,立项投资和变现收获总有过程。石新村村书记和几个村干部做主投资的这个项目,钱都是村里集体的,搞了两年多没有起色,这个状态可能和当地国内旅游还没热起来,村里搞旅游的思路也不对都有原因,总之钱没少投,一直没见任何收益。两年多没有效益,上级领导和村民们都没耐心等了,尤其是许多村民。在那个年代,在东莞那样经济迅猛发展的地方,时间就是金钱,个人投资可以忍可以等,集体投资不见效益就会招惹麻烦。
后来,村民就举报了该项目,当时有媒体披露了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要搞个公园,文章中说村干部胡作非为,村民不满,结果搞成了一个烂摊子,没办法收场,村民要求上级有关部门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如此种种,石新村书记面临巨大压力。在资金链断裂和村民的咄咄逼人状态下,村书记也是情急无奈迅速调整思路,通知所有村干部广泛撒网,想要找一个接盘的人,把这个项目卖掉或者承包出去。
村书记和村干部们在东莞市范围内找了几十个企业家沟通,均没有下文,大家都不敢接手樟木头镇这个烂尾项目,几乎都不看好,甚至判定这个项目必死无疑,急的村书记和村干部们像热锅上的蚂蚁。
偏偏那么巧!村书记和黄淦波也认识了两三年,针对这个项目也花了心思找他聊了好几次,由于黄淦波已经下海经商若干年,也颇有成绩。在村书记多次次刻意约谈后,他竟然动了心,他想试试看看自己能不能把这个濒死的项目让它起死回生,后来,他竟然签下了50年的承包合同,时间是1999年11月30日。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几个值得纪念或刻骨铭心的日子,1999年11月30日成了黄淦波的重要日子,也成为每年观音山公园全体员工庆祝的日子,更是观音山公园值得回顾和纪念的节日。
二、观音山发展记
对于黄淦波而言,接下这个旅游项目容易,但怎么开始干毫无头绪,因为他之前没做旅游行业,凭着一腔热血签下了承包合同,但要盘活项目,要让观音山发展走上正轨,却是困难重重。
黄淦波签完承包合同后,随即遭到多方质疑,包括他的家人、朋友以及公司员工就没有一个是看好的,都说他昏了头或者是被人骗了,都为他捏把汗,这些情况搞的黄淦波自己一时也有点懵。确实,这片林地体量巨大,仅基础建设投入就很巨大,还不要说后期的正常经营的投入了。
现在回头看,第一个难题还真不是如何经营发展的问题,第一个难题是,当黄淦波签完承包合同没多久,原来的村书记和参与项目的村干部几乎都被拿下,齐刷刷的换了一批新领导班子,这批人对黄淦波的态度突然就冷淡起来,也许他们想着把老书记整倒台后,这片林地就可以为他们所用,不管是开发房地产还是干别的啥都行,本来这似乎也是挺自然的事情,令他们没想到的是,真有这么一位胆量比较大的家伙,竟然敢接手成了搅局的人,好比硬生生抢走了他们的战利品。
要知道,1999年的时候,香港开发房地产的热风已经吹过来一段时间,樟木头镇又是位于东莞市东南侧,离香港很近,两地往来频繁,所以,从发包方石新村新上任的一批人开始,黄淦波就成了遭人恨的主,从那以后,还想要什么好脸色,还要什么配合,一概没有!
从此以后,黄淦波逆水行舟,奋力前行的22年剧情就慢慢拉开帷幕了。
(一)观音山大事记(部分)
黄淦波外表是温文儒雅的脾气,但是他柔中带刚,他带领的观音山团队也是做事谦和待人和蔼。在观音山发展至今,他们无论和石新村还是樟木头镇,或者东莞市职能部门办事的时候,总是抱着“你们虐我千百遍,我待你们如初恋”的态度,无论何时都是彬彬有礼的风格,所以,虽然被某一部分人划为另类,时常被特殊对待,但是,平心而论,东莞市也并不是所有部门所有领导都对观音山不待见,观音山也碰到过一些真诚善良的好官好人,所以这些年通过自身努力也做成了一些事情,做出一些成绩。
从2002年元旦后黄淦波召集所有管理骨干开的那次重要会议,从那个时候确定下的宏伟蓝图,要用50年时间把观音山建成绿色生态名山,文化传承名山,中国第五大佛教名山,因为目标清晰而远大,所以这些年无论碰到什么困难,他们都是在客服困难中前进,从未退缩!
以下简单列举观音山22年发展中的重要事件。
1、1999年11月30日,正式签署50年合作协议书,开始重建观音山。
2、2000年12月21日,东莞市批准成立观音山森林公园。
3、2001年11月4日(农历九月十九),观音像开光及观音寺重建奠基典礼。
4、2004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观音山举办首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
5、2005年12月23日,观音山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正式命名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6、2006年10月1日,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设立为“国际生态旅游示范基地”。
7、2007年2月,国家林业局发文,称赞“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全国的一块样板”
8、2009年12月28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公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荣获国家4A级景区。
9、2012年10月21日,观音山书画院揭牌仪式、中国国际商会文化产业委员会观音山基地揭牌仪式。
10、2014年4月20日,中国散文学会东莞创作基地观音山文学艺术院揭牌仪式。
11、2020年10月14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名山文化与自然教育分会在东莞观音山成立。
12、2021年10月23日,中国散文学会观音山创作基地授牌仪式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举行。
(二)观音山蒙难记
从1999年接盘观音山公园至今已有22年,这好比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长成22岁的青年,中间不仅有许多成长的故事,还有多次面临“生存还是毁灭?”的抉择。
自从石新村老村委领导将观音山承包出去,蓦然间,包括新上任的村委领导以及樟木头镇和东莞市的某些人看清了观音山林地的价值,主要指向就是房地产开发。观音山这片林地可对标80公里外的香港太平山,太平山上的豪宅那是有目共睹,如果观音山这片林地开发房地产,那得有多么巨大的(灰色)收益?!
观音山林地潜在的开发价值,让许多有些权势的人垂涎欲滴,多少次想将观音山据为己有。
于是,一场围绕保护生态林地,建设生态森林公园为大众服务,还是开发房地产供少数人享用的观音山争夺战悄然打响。原本,某些领导认为,拿下一个民企老板,一个不到40岁的年轻人还不是很容易?没想到的是,他们碰到的对手是黄淦波,这个土生土长的东莞人居然很顽固,居然百折不挠不怕牺牲,为了契约精神,为了保护东莞的生态环境,更为了保护东莞的文化不被利益集团磨灭,硬是和他们周旋至今,甚至像“三禁书记”都倒在他面前。期间发生的很多故事,回看只有惊心动魄可以形容。
以下仅记录几次能达到“生存还是毁灭”程度的事件,其他许多小磕小碰的暂不在这里列举。
1、观音像差点被炸掉
2001年初,东莞市统战部门某领导要找黄淦波谈话,在领导办公室,那个领导拍桌子训斥黄淦波,说你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继续搞封建迷信就抓你去坐牢!后来到2001年5月,观音像竖起来后,又给黄淦波打电话说接到上级通知,准备用炸药把观音像炸掉。为了保住观音山,有一段时间,黄淦波刻意的到处去磨牙,见到谁想着他能给那个领导传话的,就对被人讲:挖人家坟墓,就是天大的罪过,那敢炸观音像那更是天大的不可饶恕的罪过了,千万不能做这种伤天害理断子绝孙的事情!
后来,因为接上级通知本来就是个幌子,另外被黄淦波到处说的那么严重,某领导心里也怯了,观音像就算暂时保住了。
2、第一波命令式收购
2006年6月8日,樟木头镇某领导罗某把黄淦波叫到自己办公室,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对他说:“镇里决定收购观音山,作价3000万元,但不是给现金,而是将一个旧厂房作价3000万给你抵账。”
先不说这个厂房当时也就值1500万左右,就说经过几年的发展,观音山公园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已经取得的成绩,即便后来樟木头镇正式发文表达收购想法,也是遭到黄淦波的断然拒绝。
3、当地发文禁收门票
原本个人承包经营的公园,有自主经营的权利,然而令人愕然的是,2007年1月,在没有征求观音山公园意见,也没有任何针对性的经费保障措施和实施方案的情况下,发文通知观音山停止收取门票。
后经观音山多方努力,东莞市来迫于形势和压力而取消禁收门票的命令,观音山公园直到2007年5月起才恢复收取门票的合法经营权。
此举给观音山公园正常经营带来巨大恐慌和压力,要不是黄淦波咬牙坚持据理力争,公园有可能就此歇菜。
4、国庆节前险遭算计
2008年8月,樟木头镇新上任的李某书记到岗。这位李某书记后来成了传说中的东莞“地下市长”,这位在樟木头镇及东莞的故事在网络上多有传播。
这位樟木头镇的李某书记一上任就给观音山来了个下马威,在观音山9月28日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开幕式现场,不仅故意迟到半个小时,后来还当着众人的面大放厥词,吹嘘自己的权势,其意思就是要观音山高看他一眼,最好乖乖的听他摆布。
这个迟到和大放厥词还不算什么,后来给观音山设下的阴谋却差点让观音山关门歇业,彻底毁灭。
2008年9月28号上午开幕式结束后,下午5点樟木头党政办给观音山公园来电,要求派人去取一份文件,黄淦波6点看到文件,主要内容是:为了安全原因,从国庆黄金周即9月29号早晨开始,禁止一切车辆上下观音山,并有镇里安排交警现场工作禁止游客车辆上山。
这份文件,从文字上看貌似云淡风轻,推敲一下有可能出现的后果,却让黄淦波和公园管理层惊出了一身冷汗。
更糟糕的是,当黄淦波给公园值班经理打电话,要他们尽快复印明天车辆不能上山的通知,而值班经理回答,公园刚刚才被停电,没电没办法复印通知。恰好明天是国庆假期,镇上几乎所有复印店收工放假了,想找报社或电视台帮忙播送通知,都已收工放假,全都无法安排了。
这时,黄淦波等人预感明天将会出现异常凶险的状况,还没办法逃脱,更没法解释明白。
大家焦急的聚在一起,反复商讨此事该如何应对。万般无奈之下一致同意:由黄淦波将这些分析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发短信告诉镇委李书记及樟木头镇有关领导,以及东莞市有关部门领导。
另外!又拜托参加健康文化节的嘉宾通过各种渠道向北京、广东省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真实情况。
然后,大家一直忐忑不安的等待结果。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就只能硬着头皮去处理明天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险情了。黄淦波和管理层干部一晚上都是辗转难眠。
终于,等到第二天早上8点钟,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严肃过问下,樟木头镇才被迫取消封路决定,还是打电话通知的。这样,才避免了一场未知灾难的发生。
5、第二波恶意收购
2009年3月16日,樟木头镇李书记在自己办公室召见黄淦波,令黄淦波诧异的是,当他走进办公室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该李书记双脚跷在茶几上,看到黄淦波进来,他也没有坐起来,就那么瘫坐着对黄淦波说:“根据市里的意见,镇里打算‘收购’观音山公园,作价在1亿元左右”。并补充说,收购的费用由东莞市财政支付。
后来,黄淦波找东莞市财政局打听,回复说这是樟木头镇的事,财政局没有审议不会拨款,就是没有这回事。
2009年4月16日下午4时,樟木头镇李书记用一个副镇长的电话给黄淦波打电话说:“根据市委领导指示,镇里已开会决定“收购”观音山公园,如果你们不从,将责令石新社区居委会到法院起诉,到时候你可就一分钱也没有”。黄淦波在电话里要求发一个书面通知,他说:“我现在就正式通知你,不需要发任何文字的通知,你还想要文件,到时好来告我啊!你要是不执行,一切后果自负!”随即挂掉了电话。
后来,该李书记竟然多次向樟木头的工作人员和一些企业家询问,黄淦波有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鼓励大家踊跃检举揭发。可是大家反馈回来的消息是:黄淦波做人做事非常检点,没有丝毫违法乱纪的事情。
6、二次收购未果引发诉讼
2009年7月1日下午,樟木头镇罗镇长召集司法所、城建办、规划所、林业站、城管大队等部门以及镇里的有关负责人开会,宣布由樟木头镇副镇长牵头,司法所李所长负责,代表石新居委会组织收集材料、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尽快起诉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罗镇长要求各部门尽快搜集证据,否则追究办事不力的责任,他还表示,这把一定要搞掂观音山,实现不花一分钱“收回”观音山的目的,还要让黄淦波进班房。
经过半年多的密谋,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观音山公司,请求:1、解除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观音山公司于1999年11月30日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及2001年9月5日签订的《协议书》。2、判决黄淦波、观音山公司返还东莞市樟木头森林公园范围内所有的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经营权给石新居委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后立案为(2010)东三法民一初字第3200号。
2010年3月23日,观音山公园收到了东莞市第三法庭发来的以石新居委会名义起诉公园的传票和材料,规定公园15天内提供材料和应诉。
2010年5月7日,黄淦波、观音山公司以双方合同中第九类第5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按合同里面条文执行,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如若甲方违反合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若乙方不履行合同,逾期建设超过三年,甲方有权收回未建设部分另包他人。乙方已投资项目将10%利润上缴甲方。”的约定,向广东高院反诉石新居委会,请求判决石新居委会继续履行合同。广东高院受理后立案为(2010)粤高法民一初字第3号。
在广东省高院,刘书记他们暂时还不能一手遮天,但仍然试图干预判决。东莞市委和樟木头镇居然多次派人到省高院,要求省高院撤销立案,或将案件批转给东莞市中院审理,都被断然拒绝。
于是,这边樟木头镇李书记只能改变计划,指挥石新居委会的人,调整策略更改诉讼内容。
9月20日,石新居委会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称《联合开发合同》不仅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且存在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村民公共利益的行为。
从2010年9月20日起诉,直到2012年11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粤高法民一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判决:石新居委会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联合开发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故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败诉后的石新社区于2013年再次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多次复核审查,并组织专家多次质证、举证研判,2014年3月30日最终做出终审判决,判定石新居委会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联合开发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驳回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上诉,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至此,从2009年发起至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前后拖延数年,分散了黄淦波许多时间精力的一场官司终于落停,大多局外人并不了解这些内幕,恐怕只有亲身经历者才能体会其中煎熬的滋味。
7、耸人听闻的“2.15事件”
这次事件是发生在2012年2月15号东莞樟木头镇的一件大新闻,也是观音山公园“生存还是毁灭”的一次重大考验。
从2011年说起,2011年的最后几个月,观音山被西气东输工程施工队闹腾的几乎无法正常经营。工程队不断的肆意施工,公园部分员工和一些信众自发保护森林的举动。
2012年2月7日这天,施工队再次以“大开大挖”的方式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施工。在现场,埋设管线距离地面不足0.3米,保护措施仅为沙土回填覆盖,未有其它有效保护方式。而距施工现场不足200米处便是广深供水系统(供应深圳及香港地区)重要水源地之一的仙泉水库,不足10米处便是供水的管道。
观音山公园只是试图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并坚持要在该施工单位获得国家林业部门正式批文,或者正式与公园协商施工方案及毁坏森林赔偿等内容后再行施工。
如此种种的举动让刘某等人恼羞成怒,对与他们周旋了这么几年的黄淦波恨的牙痒痒。于是,在东莞市里,由领导精心指挥,樟木头镇积极执行上演了一出武装进驻国家森林公园施工的骇人听闻的“2.15事件”。
为什么选2月15号这一天动手呢,因为自从2月9号黄淦波从广州机场去新加坡,他的行程就被人送到刘某面前,而且他们也知道黄淦波2月15号返程,机票已预订好。所以,选2月15号这一天动手,这样,黄淦波不在景区不能就近处理应急情况,而等这边动手后他正好回来,趁机将他抓起来控制住,剩下的事情不就随刘某的心意了吗?
本来,黄淦波是准备如期2月15号返程,但是,到了2月14号晚上,情况就有些异样了。
“然后2月14号,就有变化不断有人给我报告观音山的险象,就说公安局的很多人,还有各个部门很多人都到观音山来了,而且对我们员工气势汹汹、杀气腾腾,那天还把我们管委会主任就叫到公安局去问话,一直问到晚上十一二点才放他回家,要他明天不能上班,要他叫所有的员工不能上班。那我们主任表态肯定是不同意,我正当经营的企业哪能你说停就停,你说不上班就不上班,那游客怎么办?”
然后,到第二天2月15号早晨8点来钟,黄淦波就不断接到景区打来的电话,说大批景察过来封山了!于是,“2.15武装施工事件”正式拉开帷幕。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农历正月廿四,上午八点。
观音山公园的员工刚刚上班,一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已经进了景区的大门,准备开始登山,几名游客已经迫不及待地仰望在山顶的观音像,心中充满朝圣的庄严感。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对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员工来说,却犹如一场噩梦,更让游客感到惊恐万分。
蓦然的,景车、中巴车、迷彩装甲车迅速驶向观音山,停在笔架山大道两旁。一些工安、特景和与特景着装近似的城管人员开始在观音山公园正门楼外面的南北两侧集结。
在通往公园的外部道路都拉上了警戒线,禁止任何车辆和人员进出,拦阻阻止游客和记者等进入观音山公园,同时又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将50多名手无寸铁的观音山公园的高管和员工全部戴上手铐抓走,另外暂扣公园电瓶观光车7辆。
对于观音山公园的员工和游客来说,这种场面以前只能在电影和电视里才能看到,却不知为何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
奔走跑动的人、举起又落下的景棍、轰鸣声中大肆开挖的机器……
一时间,公园的正常运营全部瘫痪,现场秩序极其混乱!
2月15日上午,刘某还派了自己在东莞市委的秘书坐阵樟木头镇公安分局等处,随时向他报告进展,同时禁止任何人为被拘人员解释,并指示工安人员想办法给被拘人员扣上罪名。
据知情人爆料,还是刘某调兵遣将,从樟木头镇及周围的七个镇调了1200名工安和特景,有计划、有规模、有目的的实施了此次施工事件。
8、捐赠观音像的曲折过程
2019年3月全国整顿宗教场所商业化行动逐步展开。樟木头镇派人通知观音山公园,要求积极配合。观音山公园迅速行动,将观音广场11个店铺全部撤除,停止营业并搬空了商铺,包括提供游客素食餐饮的斋菜馆。
此举遭到游客吐槽,爬山上来又饿又渴,买不到水吃不到饭,游客不满情绪严重。观音山公园向上反映问题,得到的答复是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2019年4月份开始,又不允许游客朝拜观音像,许多游客就有意见,他们来观音山本来就是要拜观音的。
2019年8月观音广场围挡工程施工,9月开始观音广场围挡完毕,所有游客都不能进入。
不仅如此,还要求观音山公园捐赠观音像,意思就是将观音像交付观音寺管理。这个要求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实观音像在2001年开光仪式后,黄淦波就写了一个捐赠书给东莞市民宗局,大概内容是说观音像建好了,开光仪式也举行完毕了,观音寺也批复重建。观音山主动把这些财产捐给东莞市佛教协会,特此为证,签了名盖了章送到东莞市民宗局——可惜此文件已找不到。
观音广场被围住没几个月,到2019年11余份,从武汉传出令人紧张的气氛:有一种怪异的病毒可导致呼吸道和肺部感染,后来被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
黄淦波之前就确定了行程准备到国外过个春节,换换脑子休息一下,常年高强度的工作让他感觉很疲惫。
可是等他在国外没住多少天,2020年1月25日春节前,全球新冠疫情开始爆发。2020年1月23日武汉封城,全国人民关心和帮助武汉抗击疫情,许多医务工作者逆向而行,可歌可泣。
随后没多久,澳洲和国内的航班停航。于是,黄淦波被迫滞留澳洲,准备择机回国。
2020年2月底的一天,黄淦波接到樟木头镇镇委书记的电话,说必须要重新签一个观音像赠送协议,而且协议还要经公证处公证。
可是此时,航班全部停飞,他只能在国外焦急的等待,每天查看各种航班消息。
2020年3月10日,黄淦波又接到樟木头镇镇委书记的电话,这次书记语气很严肃,他跟黄淦波说你必须尽快回来,如果是3月20日之前不签观音像捐赠协议的话,观音像很可能保不住了,很可能要拆除。
观音像对黄淦波和观音山公园的重要性,已经不用多说了。事情紧急如此,黄淦波心里非常着急。观音像的建造、申办批文、开光及维护他已经付出了太多,为了保护观音像让他做什么都行!
于是,黄淦波就从10号开始查看各种航班信息,直到14号终于抢到一张飞广州的机票,当时疫情还比较严重,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买了各种装备全身披挂,穿着防护服戴着防护眼镜和口罩,按时登机飞回广州。中间各种检查和等待,等他到家里已经是夜里一点多了。
第二天,3月15号一早,黄淦波收到樟木头镇镇委书记回复的信息,说已经定好了3月16日公证处派人到观音山公证签署赠送协议。
3月16日早上,黄淦波到观音山公园办公室不久,公证处的两个工作人员就跟来了,樟木头镇里派了人员带路,他们全都全身披挂,戴防护眼镜、戴口罩、穿防护服。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公证下,几方,包括观音山公园、东莞市佛教协会、观音寺等代表都签字盖章。捐赠协议告一段落。
为啥说告一段落呢?因为,对于观音山来说,顺顺当当办成的事很少,被人琢磨被人挖坑的事很多,这次捐赠后面差点出了大错,否则不用费这么多笔墨来说道了。
原本做过公正捐赠已结束,不该有其他波折了,可偏偏有些人不甘心。这个人他可不能这么轻易放过观音山,尤其这个事情是在他管辖的部门权力范围之内。这个人就是东莞市民宗局的某胡领导。他之所以不能放过观音山,主要因为在他管辖东莞市宗教事务的时间里,不仅与观音山观音寺的利益上有许多猫腻,在东莞其他寺院也有一些看不见的收益。而只有观音山的黄淦波敢于公然怼他,敢于揭露他的一些丑行,所以他也是想置黄淦波于死地而后快的一个。
其中有一条,国家规定每个寺院都要正式成立“寺院管理委员会”管理寺院事务,包括定期公布寺院功德款及支出账目。但是,观音寺在民宗局某胡领导的默许下,一直未成立“寺院管理委员会”,也从未公布财务账目。从2014年到2019年观音山游客连续几年保持在百万人左右,观音寺香火钱及捐赠款数目巨大。
4月份的某一天,这位胡领导带着几个人到观音山来找到管委会主任。他对管委会主任说,3月份签的那个赠送协议不行,违反了国家规定。管委会主任就觉得好奇,询问违反了什么规定?事情不是明摆着的吗,文本是你们相关部门拟定的呀!
这位领导可不管这些,到5月份,民宗局发给观音山一份极其简单的协议,只有一条,大概的意思是,现在观音寺和佛教协会不要这个观音像了,退回给观音山。
很显然,这是一个挖坑式的协议。观音山已经将观音像捐赠出去,并做过公证,如果观音山公园接受新协议签字将观音像收回,那岂不是落入圈套?这个圈套就是:第一,你违反了公证法,公证法规定,签署的协议不能够更改;第二,你言而无信;第三、观音像按照国家政策必须在宗教团体手上,你现在又把它要回来了,这观音像等于在你的企业手上。
一旦签下该协议,按照国家宗教政策,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可以动手,第二天就有可能安排人把观音像拆除,为此就可掩盖自己包庇纵容观音寺黑恶宗教势力,涉嫌贪污大笔功德款的犯罪事实。真是只有坏透了的人才能想出来这招损招。
捐赠观音像(同时封闭观音山广场)的风波,一直没有消停,后来经广东省民宗委领导等多方调解,直到2021年2月26日观音广场才解封,前后约18个月,500多天,即约等于一年半的时间。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