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槎路177、288号的冶建基地住了40年的退休老职工代表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在当地铁路征迁安置过程中,其住房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关注,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上述退休老职工代表陈述了事情经过:对南宁铁路征迁广西建工集团冶建公司南宁分公司职工住宅基地的事情,广西建工集团冶建公司与南宁市经开区从2011年就开始处理。在这十一年的处理过程中,冶建与经开区漠视在南宁市江南区槎路177、288号的冶建基地住了40年的退休老职工的住房权益,达成的征地补偿协议中把这些老职工抛开,不给予这些老职工公平补偿和安置,损害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四十年来,冶建单位领导的管理缺失,让这些冶建基地老职工一直住在以上所述地址,一直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以前生活住房水平,没有用好国家给的国企职工住房改善的政策,给予职工产权住房。
今年1月26日面临铁路征地拆迁,冶建公司与经开区以这些职工没有产权为名,不顾职工该享有的基本住房权益,强硬逼迫这些60多岁—80多岁的老弱病残孤签订不合理的过渡房协议,让他们一直住进过渡房,然后自然淘汰。直到今天,没有给这些老职工一个完整的拆迁安置方案。9月1日清晨,当地某些部门及冶建企业等突然到冶建南宁基地住宅区进行拆除,现场一片狼藉,老职工们深感无助。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效的核心评判标准。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高,社会公平正义就获得了保障。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关注,关心百姓疾苦,倾听百姓心声,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退休老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头条快报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