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合同是在村民们不知情且未同意的情况下签定的,通过欺骗手段让部分村代表在空白纸上面签的字,谎称去其它排毛矿点为由给村要点钱,以此作为签定假合同,非法合同为依据。在此期间,未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相关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出租村集体所有林地系涉及村民的重大利益,而现任村支书王某琴却违规将上述300余亩林地私自出租,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和广大村民的利益。
其一,张某于2001年6月连村主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镇里伙同村会计缪某兴私自与开发商任某国和镇里主管矿业的姚某昌签定了《合作联营开发中关镇梁前村磷铁合同》。在签定该合同之前和当时没有通知村主任,更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而是他个人在合同上签的字,村会计缪某兴盖的村委会的公章。至今,这个不合法的合同还在开采。
其二,该合同规定:村负责无偿提供矿点至选厂运输道路一条,负责矿山开采范围内的植被补偿费用。而村每年只收2.5万元的管理费,偌大一处磷铁矿就这样几乎白白地送给了开发商。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从建厂到投产,张某一直在该磷厂上班,并任职。
其三,二十年来,该选矿厂(原名兴林矿业)几经转让,最后被承德县高寺台金岭矿业买下,至此该选矿厂到金岭矿业名已是第4家,而张某从未离开过该选矿厂,到现在还在金岭矿业上班任职。据说他有矿长证,经几次倒卖和转让过程中,倒卖的国家资源,损害的是村民利益。据说该选矿厂里有张某的股份,真相如何有待上级部门调查核实。
其四,2015年金岭矿业扩大规模,需在该矿区范围以外的村属林地开坑口,需占用村集体林地。当时曾开过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代表会议决定有偿收取合理费用,由于张某置村民的利益于不顾,拒不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至今未收取任何费用。金岭矿业付没付该项费用,不得而知。
其五,2016年,以张某为首的村支部和村委会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本村集体所有林地100多亩(该林地已三、四十年未砍过的天然林),大双杈子出卖给承德县高寺台镇开铁矿,老板刘某民等人排毛使用。致使100多亩天然林被埋,林地被毁,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而集体和村民却没有得到应有经济补偿(据说村才得了8万元的补偿费)。而他们从中捞了多少好处,我们不得而知。
其六,张某于2017年7月事先和镇里协商后,召开全村党员大会,镇派人参加,在会上突然宣布辞去村支书职务。接着,镇领导宣布决定说:“经镇党委和梁前村党员讨论研究决定:由王某琴(张某的四兄弟媳妇)代理梁前村支书职务。”当时会上就有党员说:你们跟谁研究过,跟谁讨论过,我们怎么不知道?就这样,王某琴顺理成章地成了村支书。这真是换汤不换药,而张某继续在幕后操控一切。
其七,2018年3月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经几轮投票王某琴的得票率不占优势,由于镇里的支持和张某的操控,其弟妹王某琴又当上了村支书。缪某刚(张某的妻侄)任村主任,缪小品(张某的叔伯妻侄)任村会计,孟某然(和张某同住第四居民组)任村委会委员。就这样,梁前村俨然成了他一家独霸的天下。
其八,我村二组建饲料厂征地提留款18万元,存入村集体名下,二组至今没有得到这笔钱。二组现在急需此款,可此款却不知去向。
作为农村各项工作和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合格过硬,乡村振兴才有根本保证。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深入实地查明真相,依法依纪公正处理,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全体村民正当权益。
来源:凤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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