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涉嫌贪污高岭村三拆一改项目资金50余万元。2015年,在新农村建设时期,上级下拨一批资金实行农村三拆一改项目,高岭村也获得了相应的资金用于该项目。以徐某林为首的高岭村村干部并没有启动该项目,而是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把用于给付涉及三拆一改项目的村民补偿资金转移到自己的私人账户。该项目涉及资金50余万元。
其二,涉嫌贪污村民集体利息收入30万元。多年前,开化县农办下拨30万元资金到高岭村,同时高岭村村民自身集资20余万元,资金规模合计50万元,用于农户贷款,扶持农民创业。该项目资金借给农户的利率是10%/年,实际每年支付给村民的利率只有3%,利差7%,而这其中的30万元财政资金属于政府扶持贷款,政府不收利息,只在2018年该项目结束之后收回本金。按保守10年计算,每年的利息差4.4万元,10年合计44万元。目前这笔资金已不知去向。
其三,徐某林以其儿子承包高岭村干部出行交通为由,涉嫌夸大交通费用,套取村集体资金达60余万元。高岭村到马金的路程不到15公里,公开市场价是30元每趟,而徐某林利用职务之便,以市场价的6倍,每趟200元的价格支付其儿子车费。据高岭村原村主任徐某华反映,2011年至2018年的8年时间里,徐某林的儿子每年向村集体领取车费5.8万元。多年下来,徐某林涉嫌以这种方式贪污村集体资产60余万元。
其四,不当报销私人土地开发费用,涉嫌贪污村集体资金3万元。2014年上半年,徐某林、汪某顺和徐某波三人包装高岭村山坑大坞土地开发项目,这个项目属于其村干部私人项目。事后,该项目未开发成功,三人利用其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将其私人开发项目失败的费用以村集体的名义报销,涉及资金3万元。此事可以向原高岭村村主任徐某华核实。
其五,涉嫌虚构儿媳工资。2017年,徐某林让其儿媳到高岭村支取4800元工资(高岭村村民不知道她儿媳拿的是什么工资)。后来,徐某林又叫村里会计汪某顺为他儿媳开票,6个月,每个月800元,合计4800元。徐某林儿媳前后重复拿了4800元的工资。
其六,涉嫌侵占高岭村部分村民移民款。高岭村205国道拓宽,拆掉一些村民房屋,政府下拨移民费用每人3000元,20多个村民实际上每人只拿到500元。本该给村民的2万多元移民费用,20多个村民至今未收到剩余款项,疑被徐某林侵占。
其七,涉嫌虚构工程,套取村集体资金3万余元。2018年年初的一天,徐某林到马金镇上找挖机老板,叫其开了一张3万元的工程发票。随后,徐某林拿着发票到村里报销。这是一个虚构的工程,徐某林就把钱放在了自己的口袋。其实,挖机老板根本没有去高岭山坑做工程,只是到了年终,徐某林想方设法捞一把,把村集体账户当作自己的私人钱包。
其八,涉嫌虚增修路费用,套取村集体资金10万余元。2019年上半年,徐某林叫本村村民刘某贤运三车小石子、一车黄沙到高岭坞铺路,约计8000元。后来,徐某林开了10多万元的发票到村里报销。除了8000元的砂石料及少量人工工资,其余的工程款疑进了徐某林的口袋。
其九,涉嫌虚增高岭村小学维修费用和自来水塔维修费用,贪污村集体资金约23万元。2019年,徐某林利用职务之便承包修理高岭小学房屋,实际支付维修费用3万多元,虚增修理费用26万元。实际上他只雇几个人做工,每个工100元,剩余工程款都进了徐某林的腰包。
其十,涉嫌虚增高岭村自来水管道修理费用,套取村集体资金2.9万元。高岭村自来水管道修理,一年的修理费用1000元左右。徐某林利用职务之便,去马金镇上一家建材店开出3万元的发票拿到村里报销,剩余的钱全部装进自己的口袋。
其十一,涉嫌虚增村委办公费用,套取村集体资金2.7万元。2018年年初,徐某林利用职务之便,到马金镇上一家杂货店开了一张3万元的购物发票,拿到村里报销。实际上,村里只购买此店的3000元货物。2.7万元的钱,就这样冠冕堂皇的进入他的腰包。
其十二,涉嫌将私人的香烟款当作水泥款报销,套取村集体资金4万余元。2016年至2017年之间(包括当时的村主任徐某华),徐某林购买4.28万元的香烟,并开了香烟发票,后徐某林得知香烟不能报销,就将该款当作水泥购买款报销,私人消费的钱村集体来承担。
其十三,涉嫌虚开发票虚列村集体开支,套取村集体资金4万元。2019年年底,徐某林叫高岭村村民刘某贤到外面帮他弄来4万元税票,然后徐某林把这些税票拿到村里去做账。
其十四,涉嫌破坏选举生态。2020年本村换届选举过程中,涉嫌存在贿选舞弊行为,甚至有镇干部在选举现场强令村民选徐某林,村民对此颇有微词。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上述问题之外,徐某林还涉嫌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一是涉嫌故意损坏文物。2005年下半年,徐某林以造村办公楼之理由,未经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强行拆掉高岭村祠堂。高岭村唯一的文物就毁在他的手里。其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4条规定的故意损坏文物罪。
二是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子女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村集体利益。十余年来,徐某林安排其儿子承包高岭村干部出行交通为由,为其儿子谋取巨额利益,侵害高岭村集体资产。
前几年,徐某林得知高岭村要造水库,涉及移民,徐某林为了多分村集体土地赔偿款,叫其女儿假离婚,接着把女儿和外甥女的户口迁到高岭。徐某林作为高岭村的村支书,党员干部,带头侵占村集体资产,形成不良的村风,导致后期大量村民效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希望组织能够严肃处理这种不正之风。
前些年,徐某林的弟弟徐某新与妻子离婚,徐某新的原妻嫁到何田,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徐某林利用职务之便,把徐某新的原妻嫁到何田生下的女儿的户口也迁到高岭村,以待高岭村移民时,想分高岭村村集体土地赔偿款。
前几年,徐某林利用职务之便,把其哥哥徐某民(马金供销社退休,非农户口)的户口也迁到高岭村,以待高岭村移民时,分高岭村村集体土地赔偿款。期间,在徐某林的安排下,其哥哥徐某民每年违规领取高岭村生态林补贴。具体金额不详。
综上所述,在担任高岭村村干部的十多年时间里,徐某林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套取、侵占高岭村村集体资金200余万元。以上是我们知道的一些情况,具体的情况还有待上级对高岭村自2011年以来的村集体账目详细调查后才清楚,也许我们反映出来只是冰山一角。其不仅涉嫌存在经济问题,还涉嫌存在违法违规为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惩恶扬善,彰显正气,给高岭村村民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图片来源:天天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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