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镇政府搞开发时占用我承包土地,合款11.4万元,生产队扣我3.1万元。后来我起诉了也胜诉了,但直到现在仍没有执行到位。”4月20日,年近七旬的辽宁省岫岩县洋河镇贾堡村村民林永德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林永德,男,出生于1952年3月,小学文化程度,是辽宁省岫岩县洋河镇贾堡村的一位村民。洋河镇政府搞开发占用农民口粮地两千多亩,占用口粮地合同上写的农民享受最底生活保障,从2013年到现在保障费只给了有3年。当时搞开发政府办公楼扒掉了,现在政府办公楼是租的,据说租金30万元。口粮地被征用现在成荒野大地了,有人拉土垃沙子,口粮地白白荒了。希望解决好300人的生活保障问题。
在2013年镇政府搞开发时占用我承包土地,合款11.4万元,生产队扣我3.1万元。当是村里正好改选,现在的村主任就说了选他就分钱,就这样扣我3.1万元。他说:要是不服你就去告,小队队长说的不算呢。还说:你起诉也行,你要是胜诉了一切费用都给你。
后来,我起诉了也胜诉了。在2013年11月6日我拿到判决书,这时人家村主任已经当上。我问过了,他说不管。法院执行局则说没有时间,目前仍未执行到位。我们土地补偿款在政府财政还有19万多元,请求上级领导帮我讨回公道。 (辽宁省岫岩县 林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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