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涉嫌侵占村民财产盗砍林木已被立案调查的被调查人当选村支书,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福建省建瓯市南雅镇山安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福建省《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2018年6月28日,正在被立案调查的罗某祥居然“名正言顺”地当选山安村支书,明显违反上述规定。由一个涉嫌侵占村民财产盗砍林木已被立案调查的被调查人担任村支书,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村民们对此提出质疑,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
2012年,罗某祥在涉嫌通过胁迫、赂贿等不正当手段当选山安村支部委员(兼林业员)后,即侵占了14组村民121口人约40亩的自留山(有自留山证和村委会证明),于2012年11月5日之前盗砍。
发现林木被罗某祥一伙盗砍近80立方米后,村民及时向有关部门逐级反映。在省林业厅领导的敦促下,当地森林公安部门于2014年4日1日立为刑事案件予以侦查。但不知何故,此事至今没有着落,村民的自留山仍被罗某祥霸占着。
罗某祥疑有后台庇护,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在2015年因被立案调查,其不能参选村两委成员,便被任命为村文书。名为文书,实为第一“书记”。2018年6月,罗某祥当选村支书后,村民曾数十次向南平市、建瓯市等有关部门反映。2019年1月18日,镇政府答复“罗某祥的当选已经过15个职能部门审查”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10月,建瓯市有关部门答复“罗某祥当选符合规定,盗伐林木案正在调查”。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一个被立案调查的被调查人当选村支书,究竟是否符合规定,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还原真相。希望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图片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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