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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方依法对一起村干部涉恶犯罪案件批准逮捕

字号+ 作者:唐云云 来源: 2018-08-07 09:02 我要评论( )

重庆检方称,7月27日,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龙潭镇桐岭村村支部书记冉某某、综合服务专干董某某决定逮捕。

  重庆8月6日电 (记者 刘相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6日发布消息称,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该县龙潭镇桐岭村村支部书记冉某某、综合服务专干董某某决定逮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同案涉恶势力人员许某某等5人批准逮捕。

  重庆检方称,7月27日,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龙潭镇桐岭村村支部书记冉某某、综合服务专干董某某决定逮捕。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发现冉某某、董某某与其他5名在职村干部涉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遂建议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

  经审查查明,2016年12月,冉某某、董某某伙同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许某某、综合服务专干尚某某、严某某,综合治理专干刘某某、安全员冉某等5人,得知渝湘高速公路葡萄山隧道土渣场水毁处置工程已有他人在和施工方商谈水泥、砂石等材料供应合同后,共谋利用职权强行介入,以阻工、威胁等手段,多次纠集人员到项目工地阻碍施工,强迫施工方接受服务,并签订高于市场价供应水泥和砂石的合同。冉某某等7人从中获利6万余元。

  办案过程中,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廖万超带头办案,深入案发地收集群众意见,办案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近日,酉阳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涉恶势力人员许某某、尚某某等5人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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