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是预防事故关键
杭州闹市区突发重大交通事故专家认为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余杰妮
7月30日19时6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文二西路口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致4人死亡、1人伤势较重、12人留院观察。
7月31日下午,《法制日报》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肇事车辆已送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肇事驾驶人陈某某现在警方控制下接受医院治疗。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突发车祸造成4死13伤
7月30日19时6分,陈某某驾驶号牌为浙A87T97的小型客车在竞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文二西路口时车辆失控,冲撞在路口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后果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就有群众将现场视频发到网上。视频显示,路面上躺着多名不同程度受伤的群众,正在等待医护救援。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时肇事车辆通过路口速度飞快。
记者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一片狼藉,一辆道路清障车正将被撞变形的电动自行车和遮阳篷残骸拖离现场,现场一棵碗口粗的行道树被撞得连根拔起,旁边小区的一堵围墙被撞破损。
事发的十字路口有数百名群众在围观,现场交警已将4个路口封闭,数十位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
现场目击者吕先生告诉记者,“肇事车辆是一辆奔驰车,由东往西开,左转至竞舟路时,车辆失控,先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然后撞翻了自行车道上的遮阳棚以及棚下的十几个骑电瓶车的人和行人,还撞到了路边的隔离墩和其他车辆”。
“当时的情况很可怕,我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平复下来。”说这番话时,吕先生惊魂未定。
“车速真的很快,车子瞬间就到对面了。”报亭老板赵俊春当时就在报亭里,在听到声响的瞬间,他一下就跑出来。他说,这里棚子都坍塌掉了,其中有一个男的受伤,脚背上有一个口子,胳膊肘有一个口子,然后他就用餐巾纸给他擦。
肇事者女司机的儿子说,“车子失控,什么东西卡住了,妈妈驾龄很多年了,开的奔驰是老车子,不是新买的”。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及时开展现场勘察、调查走访、监控调取等取证工作,肇事车辆已经送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经过酒精测试和尿样检测,初步排除陈某某酒驾、毒驾的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伤者被送往浙江省立同德医院、117和绿城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已启动大批伤员急救预案,副院长孙元水说:“这些伤者受伤部位有头颅,有胸椎骨折,有腰椎骨折,有胸部外伤,还有下肢骨折,还有多发软组织挫伤。”
接到报告后,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维持好现场正常秩序,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原因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当晚9时50分左右,杭州市长徐立毅赶到医院看望伤者。
“马路杀手”是如何产生的
事发路段为竞舟路,让人不觉就想起了2009年“5·7飙车案”。而这起重大亡人事故的发生地,距离当时“70码”事件事发地仅200米。
2009年5月7日晚8时许,杭州青年男子胡斌驾驶号牌为浙A608Z0的三菱牌跑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飞正在从斑马线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致谭当场死亡。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5年后的2014年5月2日22时30分,杭州市龙井路西向东下山方向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经核实肇事男子就是胡斌。
类似的交通肇事亡人事故时有发生,而这些肇事者通常被称作“马路杀手”。
交通事故发生有其规律可循,“马路杀手”如何产生?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去年,浙江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973人,同比下降5.1%。全年路口事故死亡1073人,其中三叉路口事故死亡410人,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时段是17时至18时,占死亡总数的7.2%;其次是18时至19时,死亡275人,占死亡总数6.9%。
统计数据显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或戴安全头盔、驾车打手机、遇危险情况操作不当、注意力不集中、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素质仍待提高。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杭州支队法制民警郑亮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需警惕三点,一是路口死亡事故高发,二是打破‘驾龄越大越安全’惯性思维,三是傍晚历来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这些情形驾驶人和行人都需要高度注意”。
记者发现,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以上三点情形恰好吻合。
与此同时,“马路杀手”的源头,恐怕与驾驶证考试放水不无关联。
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批捕了杭州市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案5件16人,目前已查证驾考考场工作人员7名,11个驾校的30余名教练及多名“黄牛”涉案,采用作弊方式通过驾考的考生达数百人。
“教练和考场内工作人员、‘黄牛’之间都有一个约定价,教练从中赚取差价,考场内不同岗位工作人员之间则根据分工分成,形成产业链。”承办检察官分析说,“驾驶证考试作弊不仅涉及考试的公平性,更是在制造‘马路杀手’,必须严厉打击。”
7月20日,杭州市检察院还向杭州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对案件中以替考等不正当手段考取驾驶证的学员,在查处的同时依法吊销其驾驶许可。同时,建议机动车驾驶考试服务中心加强对驾考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利用技术手段监控高危路段
尽管这起闹市区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仍在调查,但视频监控显示的现场惨烈的画面足以让司机和行人唏嘘不已,无论是路上开车还是过斑马线时都显得更加小心。
这起惨剧的背后,又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呢?
浙江律师牟卫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此类交通道路事故发生时,首先要明确,车辆为什么会以这么快的速度冲撞车辆和行人,如果是因为驾驶者自身醉酒或与他人追逐竞驶的原因,该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中驾驶者没有此类情形,单纯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牟卫鹏分析说,若驾驶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驾驶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车辆的保险公司会承担其所应付的如交强险、商业险的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的赔偿额度已满,驾驶者又无力赔偿,仍无法达到赔偿标准,目前主要的救济途径还是政府、社会机构的帮扶。
避免惨剧发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一直在路上,而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去年,浙江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交通大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查处总量列全国第二位。
“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是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关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罗文燕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只有所有交通参与人恪守交通规则,才能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才能真正减少、杜绝类似事件今后再次发生。
罗文燕说,不超速、按交通信号灯行使、不违法变道等都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不强,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但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当时肇事车辆车速相当快,这给驾驶员控制车辆带来了困难,也使得车子失控后导致的杀伤力更大,“漠视规则猛于虎”,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危害无穷。
罗文燕认为,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还仰仗于科学、有效、严格的交通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汽车数量激增,而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很难有大的变化,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对于危害道路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并且尽可能利用现在的高科技技术手段对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加强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排除,预防事故的发生。
“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也是在考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罗文燕分析说,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等应对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
本报杭州7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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