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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殡葬改革“收缴棺材”引争议 专家:避免暴力推进

字号+ 作者:姜贞宇 来源: 2018-08-01 08:51 我要评论( )

7月17日至18日,江西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近年来,江西省大力推行遗体免费火化,建立了全省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有84个县(市、区)实行了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并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买单。今年4月,当地81岁的一村

  江西殡葬改革“收缴棺材”引争议

  鹰潭、宜春、上饶、吉安调整为全域火葬区,“收棺”已陆续开展,仍有村民存顾虑;专家:避免暴力推进

江西省政府公开信息显示,全省全域调整为火葬区。网络截图

  7月17日至18日,江西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遗体火化,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完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切实提高遗体火化率。

  近日,关于江西殡葬改革的一段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引发关注。空空的棺材在一块空地上整齐排开,数台挖掘机同时作业,棺材瞬间变成了碎木散落遍地。围观的人中不乏白发老人,还有一些人则举着手机在拍摄。

  6月29日,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调整为全域火葬,标志着江西全域为火葬区。为落实火化政策,各地也陆续开展收缴棺材行动。对此法学专家表示,应避免改革中的暴力推进行为。

  江西全域调整为火葬区

  6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4个设区市全域调整为火葬区,至此,江西全域为火葬区。批复明确,火葬区内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遗体火化。

  根据江西省政府公开信息显示,将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纳入50件民生实事,大力推行遗体免费火化,建立了全省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有84个县(市、区)实行了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买单,对火化后骨灰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财政奖补。同时,出台“十三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每个设区市、县(市)建有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乡(镇)、村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根据政府网公开信息显示,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在此前召开的江西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强调,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须坚决打好殡葬改革攻坚战。要坚定不移推进遗体火化,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完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切实提高遗体火化率。

  “收棺”行动陆续开展

  事实上,上饶市从今年4月份就开始推进殡葬改革。据媒体报道,4月2日至3日,上饶市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提出要“打好殡葬改革硬仗”。之后,上饶市开始收缴村民家中的棺材。“我们村大概是5月开始收的。”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白云村村民吴腾(化名)说。从5月份开始,村干部就到村里有老人的家里询问是否有棺材,并作登记。

  此后,吉安、宜春等市也陆续开展收缴棺材行动。

  一段村民拍摄的视频显示,吉安市吉水县的一个巨大的停车场上停放着许多棺材,因场地有限,不少棺材都被叠在一起。现场仍不断有运输棺材的三轮车、卡车等进进出出,工人们将棺材从车上卸下后,便直接将其放置在空地上。

  吉安市吉水县民政局公布信息显示,截至7月27日已回收棺材25458口,完成回收任务59%。从今年9月1日零点起,吉安全市统一实施“零点行动”,全市所有新增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实现遗体火化率100%。

  吉安市吉水县枫坪村的村民刘丽(化名)说,她的外公、外婆和太奶奶在收到村里上缴棺材的通知后都已主动上缴存放多年的棺材,并已拿到政府所承诺的2000元补偿款。

  宜春市宜丰县天宝镇村民王山(化名)介绍,近日村民都接到通知要登记各家现有棺材情况,并将在8月15日开始回收。宜丰县殡改办工作人员7月31日表示,县内仍处于棺材回收登记阶段,全县已上缴棺材23000余口。

  ■ 焦点

  2020年全省年火化率100%

  实际上,江西殡葬的变化可以追溯到1998年。

  1998年12月4日,江西省政府发布《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2001年、2004年分别对其修改。该办法指出“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01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江西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的通知。文件设定发展目标:至2020年,全省火葬区年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葬占比65%以上。

  近年来,江西省大力推行遗体免费火化,建立了全省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有84个县(市、区)实行了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并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买单。

  按着上述规划,其目标的实现已经进入最后的阶段。

  棺材不会强收 以后也无法使用

  此前,上饶弋阳县漆工镇杨桥村一村民下葬后,有关部门“强行起棺”的事件引发质疑。

  今年4月,当地81岁的一村民去世,家属将死者尸体放入棺木土葬后,被有关部门强行起棺,火葬处理。弋阳县委宣传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弋阳关注”发文称,事发后,漆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镇、村干部来到死者家里宣传绿色殡葬政策。同时,漆工镇联合由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城建局组成的殡葬综合执法工作组对该违规土葬坟进行了强行起棺,并将棺木及死者尸体送往县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整个处置实施过程进展顺利,家属情绪平稳。”

  宜春市宜丰县殡改办工作人员表示,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方式来宣传绿色殡葬,也有专门的小组到村里上门讲解,为老年人答疑解惑。“大部分人还是比较理解和配合的,只有少数人仍有顾虑。”

  据上饶市玉山县横街镇一位村民介绍,殡葬改革开始后,虽然看到的宣传多了,但很多老人“入土为安”的观念还根深蒂固。“很多人思想转变不过来,不愿意拿补贴,更不愿意主动上缴棺材。”

  记者发现,江西各地“收棺”期限时间大约定在8月至9月之间。对于逾期未上交棺材的村民,宜丰县殡改办工作人员表示,不愿上缴棺材,政府也不会强制收走,但无法得到相应补偿。“关键如果你不上缴棺材,以后也是没办法使用的。”

  工作人员解释,县城及村里都有公益性公墓,未来老人去世遗体火化后将安葬于公益性公墓。因目前不少公益性公墓仍在建设中,如有人在8月15日之前去世,可低调入土下葬。

  ■ 观点

  改革势在必行 教育理应先行

  7月31日,《检察日报》对此事件刊发评论认为,从物权法上说,被收缴的棺木属于所有人合法所有,未侵害他人合法利益,更没有到损害公共利益的地步,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当地村民表示,自家棺材花了四五千元,政府补偿只有一两千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专家江晓阳表示,未经所有人允许,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或政府文件的前提下强制收缴棺材,都涉嫌违法。即使政府拿出定额赔偿金,或购买金支付给棺材所有人,也是不合法的。

  江晓阳说,买卖双方应属平等关系,一两千元的补偿款并没有商量空间。另外,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早已删去“强制执行”的内容,为的就是避免殡葬改革中存在暴力推进的行为。

  民俗专家高巍表示,殡葬改革推进遗体火化势在必行。但强行推广,不顾百姓思想的做法就不恰当了。

  高巍认为,几千年来,我国长期存在土葬风俗,百姓思想没有完全转变,如何让百姓发自内心地乐于接受火葬,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其好处、政策、优惠等内容宣传到位,通过宣传教育让百姓自觉去行动。高巍表示,应该给百姓一个合理过渡时间,而不是前期宣传不到位,后期却要靠强制力让人接受。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康佳 刘名洋 陈景收 实习生 陈静 孙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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