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营造对性骚扰零容忍社会环境
对话人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 姚金菊
北京律师 张卫星
《法制日报》记者 韩丹东
社会环境是保护受害者重要方面
记者:每年夏季都是性骚扰事件高发期。今年入夏以来,有几起性骚扰甚至性侵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在这些性骚扰事件中,哪些属于违法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边界在哪儿?
姚金菊: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保护人身安全的相关规定,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在2005年修正时专门增加了一条有关性骚扰的规定,即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在现实中,性骚扰又分为多种情况,根据暴力程度不同有一级或二级之分,在工作场合和公共场合也不相同。在公共场合中的偶发性、一次性侵害会存在无法确定施害者的问题。当情节比较严重或者造成一定后果时,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言语上的骚扰,通过邮件、微信等网络方式进行性骚扰,也都是性骚扰的表现,但这种情况并不能完全依赖社会公权力进行维权,社会环境也是保护受害者权益的重要方面。
今天不帮被骚扰者,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自己或家人。整个社会对性骚扰要有零容忍的态度。对于一次性的和偶发性的性骚扰,对方违法成本很低,而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很高是造成很多女性明明被侵犯却选择忍气吞声的主要原因,维权成本中就包括了社会环境带来的压力和警方出警成本。
记者:据不完全统计,很大一部分受害者面对这种情况选择忍气吞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张卫星:很多受害人尤其是女性受害人选择沉默隐忍,不愿意诉诸公众。根据工作经验,我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受害者心理因素。很多女性受害者往往从心理角度认为自己偏弱,不如男性强势。第二,社会环境压力。很多侵犯行为虽然对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和心理阴影,但没有到忍耐极限和心理崩盘的地步,加上社会性污名带来的压力,受害者担心自己遭受二次伤害。而且社会风气走向麻木,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选择袖手旁观,这导致很多受害者担心自己大声说出来之后引不起周围人的重视还遭来一堆白眼,最终选择了最不好的“沉默是金”。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咸猪手”的嚣张气焰,导致他们屡屡作案,有恃无恐。第三,此类案件取证难。违法分子侵犯受害人时较为隐蔽,加上公共场所人群密集,监控录像难以甄别。周围都是陌生人,公共场合遭受侵犯的案件也难以找到有力的旁证,违法分子在这种情况下往往矢口否认,最后双方各执一词,法律上称之为孤证现象。
利用技术手段收集保留证据
记者:对于防范此类违法事件,您有什么建议?如果被侵犯,受害者该如何维权?
姚金菊:在这个问题上,社会文化氛围的营造是处于首位的,然后才涉及受害者面对性骚扰时如何加强防范,不能让受害者为了避免受到伤害把自己裹起来。如果在乘坐公交、地铁时遇到这种问题,也就是在日常生活出行中,受害者可以利用现代生活中的工具进行录音、录像,一旦遇到情节严重的情况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工作场所遇到这种问题,邮件、工作记录等证据要及时保存下来。
还有一种情况是目前大家比较关注的校园性骚扰问题。教师的相对优势地位和职业身份会对学生心理造成一定的干扰,由于双方各方面明显的不平等地位,教师与学生最好也不要谈恋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教师也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如果教师和学生不谈恋爱的话就基本不存在后续的问题,因为一旦谈恋爱,后期学生说教师是性骚扰,问题就很难说清楚。总的来说,不管从师道尊严还是教师对自己的保护角度来说,都要规范此类现象。学生遇到这种情况要保存证据,还要和家长、同学、有关部门保持沟通。目前很多高校都成立了教师工作部,这个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张卫星:社会环境或社会公权力要对性骚扰零容忍,但这是一个逐步改变的过程,短期内民众也要提高防范意识,主要有三条建议:首先是在公共场所着装不宜过于暴露。其次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在性骚扰高发场合多加留意。如果被侵犯不要沉默,要大声呵止,及时向身边人求救。施害者毕竟做贼心虚,会停止侵犯,法律上称为“犯罪中止”。一旦后果严重、情节恶劣,已经构成违法犯罪就要报警,让法律对猥亵他人行为进行有效制裁。第三,受害者选择报警要固定证据,性骚扰的证据首先保留司法证据,保存衣物、被违法分子扯坏的拉链等物品,方便警方搜集上面沾染的指纹、体液等;详细复述受到侵害的情节、过程,陈词准确,在复述过程中理智、审慎、思维严密,避免给人似是而非、精神恍惚的印象;最好能找到两名以上目击证人;让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如果上述几点证据能搜集到位,维权的成功率就能大大增加。
构建多维机制减少骚扰发生
记者:有统计称,性骚扰甚至强奸案发案率是随着气温升高而增加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作案者和“咸猪手”的有恃无恐,为何在屡屡打击之下还有这么多人作案?根源在哪?
姚金菊:偶发性、非持续性的个体受害案件,个体维权的成本很高。而群体受害案件中侵害对象不具有个体性,对于某个个体而言,很难产生特别强烈的欲望去维权,也就没有人启动维权程序,所以社会也需要纠风机制、公共场合的巡逻机制。在这个问题上,社会文化是很重要的,法律要发挥教育引导功能,构建性教育及防范性骚扰机制。性教育就包括哪些言语或者行为构成性骚扰、如何收集证据。撰写防范性骚扰指南等营造公众意识和社会文化的措施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相关法律规定,但缺乏对性骚扰的明确界定,如果能法典化或体系化,把相关规定汇集在一起,同时施行一些更具体的、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具有指引性的措施,可以起到指引和防范的功能。
张卫星:我办理过的涉及性骚扰的案件有相当一部分都不了了之,还有一部分违法分子被行政拘留。警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其当作普通的治安案件,有时采取罚款或者口头批评惩罚。相当一部分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无法立案,没有对骚扰者进行行政拘留。性骚扰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也是此类案件屡次发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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