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地下空间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地下旅馆、经营性宿舍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地下空间 杜绝住人新增和反弹
本报讯(记者 雷嘉)从今年起,本市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地下空间整治专项行动,今年的重点是整治地下旅馆、经营性宿舍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地下空间,同时杜绝地下室违规使用的现象出现反弹。近日,市民防局和市住建委对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的部分地下空间进行了联合检查。
在方庄芳城园三区15号楼,检查人员看到,地下一层的三个房间已经完成了对居住人员的腾退,房间里的隔断也完成了清理。在东城区东羊管胡同5号楼,地下空间现在的用途是自行车存车处,物业聘请了两名管理人员在此居住看护。检查人员发现,这两名管理人员住在这里虽然符合规定,但存在违规使用电磁炉做饭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依规对他们的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进行了收缴。在东扬威街9号楼,两层地下空间都居住着燕厦物业的保洁人员、安保人员,是物业公司自用性宿舍,但地下二层存在私拉电线、应急照明设施数量不足等问题,检查人员因此要求燕厦物业限期进行整改。
据市住建委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去年已经完成了针对地下空间散租住人的整治,今年的重点是整治地下旅馆、经营性宿舍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地下空间,同时对已经清退的地下室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2018年至2020年本市地下空间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杜绝任何形式的住人新增和反弹。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不是所有的地下室都不能住人,民用建筑地下空间已存在的、暂时无法清理的,而且在整治期间确需设置的自用性场所,可以继续作为小区服务保障人员的值班室或休息室,但是自用性宿舍也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包括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等。
此外,针对地下群租房整治后的大量地下空间资源,市民防局、市规划委和市住建委正在研究制定《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办法》,为地下室变更用途提供规则。《办法》将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发挥公益便民、自我保障性用途,但须经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属地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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