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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市警方辟谣“群殴学生”视频 造谣者落网

字号+ 作者:史建磊 来源: 2018-07-06 18:08 我要评论( )

吕梁市公安局、汾阳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网上巡查中发现这一信息后,立即指定汾阳市敬仁学校所在辖区的文峰派出所展开调查。

  客户端太原7月6日电 (记者 宋立超)6日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当地警方快速查处一起利用微信恶意散播网络谣言案件,涉嫌网上恶意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任某华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7月4日,微信群流传一段群殴学生的视频,该视频同时配发文字:“这是敬仁学校的孩子们,老师是怎么教育的,丢人了”。经微信朋友圈传播后,引发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关注、点击和转发,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吕梁市公安局、汾阳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网上巡查中发现这一信息后,立即指定汾阳市敬仁学校所在辖区的文峰派出所展开调查。与此同时,敬仁学校也对该起恶意散播谣言、故意诋毁学校声誉的行为进行了报案。经过办案民警深入走访调查,汾阳市敬仁学校并未发生类似事件,该视频内容与配文不符,确认这是一起恶意散播谣言的治安案件。

  随后,吕梁市公安局、汾阳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第一时间启动网络谣言处置预警机制,全面展开案件调查工作,成功锁定了涉嫌散布谣言信息的违法行为人,并于7月5日17时,将汾阳籍违法行为人任某华抓获。

  据任某华交代,2018年7月4日17时40分,他在网上找了一段视频,恶意编造了汾阳市敬仁学校数名学生群殴一名学生的视频后发布到微信群内,引发众多网民转发,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任某华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吕梁警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者,还将受到刑法处罚。希望广大网民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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