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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罚两起在洱海洗车行为 警方:2000元洗车不划算

字号+ 作者:刘欢 来源: 2018-07-05 08:37 我要评论( )

朱某某的洗车行为污染了洱海水域,并在网络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洱海派出所将此案移交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对

游客把轿车停在洱海边洗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2000元洗一次车真的不划算!别再到洱海里洗车了。”7月4日,云南大理市公安局以此为标题通报了一起游客在洱海洗车被处罚的案例。记者注意到,就在7月3日,该局也通报了一起一样的案例。目前,两起在洱海洗车事件的车主均被相关部门处以2000元的罚款。

  通报称,7月3日下午5时许,在微信朋友圈内有一辆白色轿车停在海边洗车的视频转发,此视频引起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与洱海管理局的高度重视,根据视频图片上的信息,初步认定此车已违反《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得知洗车地为洱海环海西路。执法人员立即到湾桥环洱海西路段巡查,但没有发现洗车人员和车辆。

  因视频拍摄不清晰,车辆牌照无法辨清,洱海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努力对车辆牌照辨析、比对,两小时后查找到该车信息,并通过电话与车辆当事人联系,口头传唤当事人到洱海派出所。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当晚到洱海派出所接受调查。  

朱某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朱某某当日下午4时与家人一行5人驾驶车辆到洱海环海西路旅游,行至湾桥镇石岭镇洱海水域时将车辆开入洱海滩涂游玩,并清洗车辆,在洗车过程当中,被路经此地的人员拍摄视频并上传到微信朋友圈。

  朱某某的洗车行为污染了洱海水域,并在网络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洱海派出所将此案移交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对朱某某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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