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财政连续下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持该省采煤沉陷区、海岛及沿海地区发展。
根据采煤沉陷区面积占比、涉及人口占比、沉陷区个数等因素,福建省财政测算安排2018年采煤沉陷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0.29亿元,比上年增长61.1%,重点用于棚户区搬迁改造、塌陷区治理、化解民生政策欠账等方面。
福建省财政综合考虑海岸线长度、海岛面积、海岛个数、海岛人口等因素及海岛沿海地区民生建设资金需求,安排2018年第二批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350万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12150万元,今年省财政共计下达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资金由纳入补助范围的27个海岛县安排用于海岛及沿海地区改善民生、沿海岸线保护等海洋及对台事务管理。 (黄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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