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构的文化艺术品为标的,进行产权交易盈利。诈骗链中有股东、有会员单位,还有其扮演的“老师”,在群里教授投资方法,诱导投资者继续投资。18日,8名被告人涉嫌诈骗在深圳中院受审。起诉书中显示,此案受害人数为6628人,共计涉及人民币4亿元。
隐瞒10%高额手续费
检方指控,2014年,被告人邱某儒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怡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为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文所)持股85%的股东。2016年,邱某儒与他人合作,由他人控制的深圳市前海中金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入股广文所。广文所董事会确立了设立文化产品交易平台、收取交易手续费盈利的经营模式。
2016年3月,广文所先后组织人员、租赁办公场所、购买交易软件、租用服务器,搭建了以“飞天蜡像”“兽纹铜鼎”“银雕凤冠”等虚构的文化产品为交易对象的交易平台,并组织运营商和会员单位对外发展投资者到平台入金交易。
广文所、运营商和会员单位以在平台买入或卖出商品可从价格变动中获得高额利润为诱饵,引导投资者按照合约标的额的3%投入保证金。交易过程中,广文所向投资者隐瞒了其买入或卖出行为对商品价格并不产生影响的事实、隐瞒了投资者是在与各会员单位进行对赌的事实及每笔交易手续费高达10%以上的事实;通过后台调节汇率以调整商品价格,制造平台交易平稳的假象。上述行为致使投资者陷入错误认识,留在广文所平台持续交易,为此付出高额的手续费。
广文所还发展了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在多个股票投资聊天群中选择投资者,拉入由会员单位事先设定的聊天群,在群中假扮老师和跟随老师投资而获利的投资者、发送虚假的盈利截图并以话术烘托,虚构了老师具有盈利能力的事实,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诱使投资者按照老师即会员单位的要求,在广文所交易平台上频繁交易,造成投资者高额手续费损失;同时会员单位通过反向喊单等手段,造成投资者本金亏损。
受害者多达6628名
投资者在广文所平台上交付的手续费按照12.5%和87.5%的比例在广文所(包括运营中心)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分成,投资者亏损则由其所属的会员单位全额获得。据统计,广文所设立以来,伙同运营中心及会员单位,通过上述手段,共同骗取黄某等6628名投资者财物,共计人民币419388621.99元。广文所从中直接获利人民币27157372.78元,一级运营中心恒古金公司从中直接获利人民币6667467.96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邱某儒等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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