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财政部门在充分发动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积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奖优罚劣,“以绩效论英雄”,倒逼中介机构提高评审质量。
该县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咨询服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对中介机构实行量化考核。执行加减分制度,设置4档分数红线,对触及红线的中介机构按档次进行暂停业务3-12个月的处罚。授予考核周期内总分前两位的中介机构“年度优秀审价机构”称号,给予500万至1000万元项目审核权的激励。2017年,兑现分派项目21个,送审金额15156万元,2018年1-6月,分派项目7个,送审金额4510万元。
县财政局对中介机构月度综合表现采取“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方式,依据项目初复核及复审情况,每月出台一期考核月报进行逐项通报。2017年以来累计出具19期,对中介机构做出扣分处理38次,加分奖励33次,停审处理10次,没收保证金处理2次,依规则不支付审计费用5次。
该局还通过开展重点管控,倒逼责任落实。按月清查中介机构在手项目,对积留项目最多的中介机构处以停审一个月的处罚。对进入结算阶段项目,纪委、审核中心随机抽取复审项目,由审核中心现场实地复审。复审误差率超红线的,采取不支付审核费用或没收审核履约保证金等处罚方式,以倒逼机制源头管控中介机构在审核过程中的不良行为。2017年,抽取复审129个,复审比例22.7%,误差率2%以内占比97.7%,总体质量正常。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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