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升级,国内民宿行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中国旅游协会发布的2017年民宿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民宿数量从2016年末的5万多家发展到2017年末的20万家,呈现井喷式增长。民宿行业的迅猛发展,既满足了当代休闲度假市场的新需求,也契合了旅游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创业等诸多诉求点。特别是正在兴起的乡村民宿,可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成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切入点。
当前,民宿经济呈现蓬勃态势,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但总体上判断,我国民宿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发展无序、规划滞后、监管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经营管理不规范、创新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此建议:
加强规范管理,注重政策引导。2017年10月1日,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正式实施,填补了民宿行业管理上的空白。广东、浙江、福建等地也陆续出台地方法规,对民宿的发展进行引导、支持和规范。但纵观全局,关于民宿法律界定和配套政策滞后,民宿行业长期游走于无法可依的“灰色地带”。各级政府应及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对民宿的性质、规模、特点、从业主体、税收管理等方面进行界定。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准入门槛和审批办法,对符合达标要求的民宿发放证件,将其纳入管理体系。要明确主管部门及其相关责任。成立民宿经济服务管理协调机构,旅游、公安、消防、工商等职能部门共同管理、协同推进,为“民宿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制定合理的扶持政策,通过贴息贷款、税费优惠、危房安置等形式,有效保障民宿业的发展。鼓励成立民宿协会,加强民宿经营者的自律和自我管理。
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应把民宿经济纳入政府旅游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形成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定位科学、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民宿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发展民宿的各级政府制定本区域民宿经济发展规划。要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民宿经济产业链延伸,拓展民宿吃、住、行、游、购、娱等诸多环节,促进关联产业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注重适度开发,避免商业气息过浓导致乡土味流失,违背“民宿经济”发展的初衷,丧失原有的比较优势。鼓励原住民参与民宿开发,重视古村落活态传承,发掘民俗节日、民间故事,促进当地的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和生态特色的融合。
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应加大对民宿发展区域基础设施投入,特别是针对乡村民宿发展,应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民宿区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的整治力度。要完善环保措施,控制区域污染排放总量,避免出现超负荷承载。鼓励多元模式,坚持“民、商”并举,注重“民”办。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村集体牵头融资、农民资金入股、农房估价参股等多渠道融资,吸引有实力、有胆子、有理念的人先行带动,逐步完善民宿经营主体的内部激励机制,激活广大农村农民发展“民宿经济”的无限活力。加快民宿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形成“互联网+民宿”新模式,完善适应民宿发展的旅游散客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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