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信用惩戒是重要手段,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把信用惩戒同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健全完善不敢逃债、不能逃债、不愿逃债的制度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与国家发改委等59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147项惩戒措施,大力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强化与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要不断拓展惩戒措施内容,重点推动通过网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措施,强化警示威慑作用,真正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要积极研究应对被执行人翻新花样规避执行的情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调动当事人、律师积极性等方式,促进解决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等难题。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各级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32.7万人次,限制228.6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74.7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同比分别增长29%、59%和17%。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2015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法院以拒执罪判处罪犯86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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