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12日公布了关于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明信息”)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31号)。
监管函显示,2018 年 4 月 13 日,启明信息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018 年 6 月 12 日,启明信息发布《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称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19 日。该次分配方案实施完成的时间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
深交所指出,启明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和第 11.4.5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