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临银监罚决字〔2018〕2号” 临汾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因存在“违规发放单一客户超比例贷款、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注册资本”等问题,被罚款80万元。
资料显示,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发放单一客户超比例贷款、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临汾银监分局给予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罚款80万元(其中,因违规变相发放单一客户超比例贷款,给予罚款30万元;因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注册资本,给予罚款50万元);给予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董事长王志林警告并罚款5万元;给予汾西县亿通村镇银行行长王晋平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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