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深交所网站4日公布了关于对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纳科技”)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58 号)。
监管函显示,汇纳科技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事项。一是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2 日,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 20 笔,合计 1,081.93 万元,直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才披露《汇纳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年初至公告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情况。二是未及时披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汇纳科技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和 4 月 25 日分别购买 1,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 3,000 万元,直至 2017 年 5 月 9 日才发布《汇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上述两笔理财产品投资。
深交所指出,汇纳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6 条、第 9.2 条、和第 11.11.5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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