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战旗)记者昨日从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8年上半年,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咨询360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31.11%,合同问题占10.03%,售后服务问题占9.51%,虚假宣传问题占3.98%,安全问题占3.34%,其他问题占38.95%。产品质量、合同、售后服务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半数以上。
根据投诉商品和服务类型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占13.37%,食品类占11.95%,日用商品类占11.70%,交通工具类占11.57%,生活社会服务类占9.25%,其他商品和服务类占14.78%。投诉类型前五名的投诉数量,占投诉总量的57%以上。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首位,涉及的主要问题是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三包”义务。其次,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时有发生,涉及的主要问题有:经营者对涉及与消费者利害关系的内容未尽到告知义务;经营者推销预付卡时夸大宣传。合同类投诉量呈上升趋势,涉及的主要问题有:经营者提供的合同涉及消费者利害关系的条款表述不明确;经营者合同违约后,不能依法履行定金退还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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