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7日讯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今日公示流通领域车用尿素溶液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市场上销售的部分车用尿素溶液存在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缩二脲、醛类、磷酸盐)、一致性确认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问题。
据本次发布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车用尿素溶液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 标称河北春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環喜”汽车尾气处理液(标称规格:10kg/桶;标称型号:未标注;标称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11/01)样品被检出杂质含量(磷酸盐)项目不合格;标称江苏可兰素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可兰素冰畅”低温型车用尿素水溶液(标称规格:10kg/桶;标称型号:低温型;标称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09081709071302BKELAS000242333)样品被检出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一致性确认项目不合格。
另据本次发布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车用尿素溶液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且结果未送达风险提示名单》,标称龙宏汽车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寒驰”车用尿素溶液(标称规格:10kg/桶;标称型号:未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10/18)样品被检出杂质含量(醛类)项目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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