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8年6月25日,湖南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汤新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汤新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汤新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新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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