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篮球起源于美国,比赛并不需要在正规的篮球场上进行,在城市广场或街边开阔地划出半个篮球场大小的平坦硬地,树立一个篮球架,即可进行比赛。近几年三人篮球传入我国,在一些大、中城市已进行了多次比赛,很受人们欢迎。
街头篮球是以HipHop的街头篮球为背景,其中大多数街头篮球爱好者是美国的黑人,他们扔掉各种烦琐的规则,大家来到街头,在大街小巷,跟着HIPHOP的节奏,大家一起来享受自由篮球的乐趣。
比赛时,实行30秒制。会有比赛监测员记录时间。如一方在30秒内未投篮,监测员会作提示,超过30秒未投篮,则换发球有一方罚球时,都不允许持球不传或不罚球。如有此情况发生,比赛会停钟,等在界内重新发球后再继续计时;
山羊来自纽约哈林区,在小时候跟一般的黑人小朋友没什么两样,整天在街上混,他也不知道自己会是最伟大的街头篮球员。就在他十七岁的时候,开始了他传奇的篮球生涯。他曾在一次比赛中面对两个超过2米的内线球员从罚球线起跳,双手灌筐的手。还有和别人打赌30美金,连续立定起跳倒灌36次, 无一失手。最神奇的还是他的一球双灌绝学,他可以起跳后右手灌篮然后左手接球在空中继续接着扣篮, 这种技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就连NBA历来的顶级扣篮高手也不能做到。
阿尔斯通成名于街球圣地纽约洛克公园,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很高的篮球天赋,15岁就参加了洛克公园18岁以及以上年龄组的比赛。其出神入化的街球技艺很快风靡哈林和全美。但由于街头篮球和职业篮球在打法和规则上的极大差异,虽然是同一项运动,但却千差万别,这也导致了职业球员来到街球场可能被戏耍,而街球圆无法进入到职业篮球中去。
拉夫阿尔斯通,绝对是少有的成功地从街头踏入NBA的球员,他以一手出神入化的运球与各种千奇百怪的脚步在全美的街球圈都名声大震。但与很多街头球员不同的是,阿尔斯通并不打算一直在街头战斗下去,他心里一直有着进军NBA的梦想,并且成功进入了nba,并在火箭队时期和姚明做过队友。
骨头收集者(Bone Collector)是美国街球手拉里·威廉姆斯(Larry Williams)的绰号。美国德州人。因为他变向过人太厉害,往往把防守者的脚踝晃断,所以被人称为骨头收集者。
Professor是指格雷森·鲍彻,别名教授,是美国的一位体育人物。他从小热爱篮球,高中时曾经进入过校队,在洛克公园大战中,鲍彻的表现彻底征服了杜克·唐戈,从此唐戈逢人便说鲍彻是在球场上的 教授 ,这就是这个别名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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