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首次审议,草案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过马路玩手机隐患重重,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休闲娱乐,人们的注意力大多时间都牢牢被手机锁定,当低头族频频出现在各种场合,隐患也会随之而来。尤其行走在路上,低头玩手机往往会使个人忽略身边的环境,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不仅让个人安全受到威胁,甚至会危害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
过马路玩手机,已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开展安全宣传、案例警示等教育活动,会一定程度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改变,唤起人们的安全意识。即使懂得了诸多道理,但仍会有很多人心存侥幸,认为意外不会恰巧发生在自己身上。抑或是过分自信,认为自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便能“安全”地在马路上玩手机。因而,在加强道德教育的同时,适当地用法律规范加以约束和引导,不失为一种有益的、进步的尝试和补充。
当法律法规能够从更细微的角度和层面关注人们的生活安全,人们感受到的不只是法律法规的普遍性,还有法治社会的与时俱进,以及城市管理者的用心、细心。处罚不是目的,能够借助处罚的杠杆撬起全社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才是我们最愿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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